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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起對外發文之電子公文,其附件請優先使用ODF文件標準格式製作。

2020-04-10

收發文號: 1090004674 收發日期: 109-03-23
分類號: 1002 保存年限: 永久
承辦單位: 秘書室 承辦人: 陳盈良
密等:   速別: 普通件
辦理日數:   結案日期:  
聯絡人: 陳盈良 聯絡電話: 29053066
電子信箱: 000428@mail.fju.edu.tw 傳真電話: 29044938
來文日期:   來(發)文文號: 輔校秘字第1090004674號
來(發)文機關: 如正、副本
主旨: 函知自3月23日(周一)起對外發文之電子公文,其附件如為可編輯者應以「可產生標準ODF文件之軟體」製作,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件格式,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02月21日臺教資(五)字第1090024923A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政府有效推動ODF-CNS15251文件標準格式,本校自106學年度起即在電子公文系統上宣導「附件請優先使用ODF文件標準格式製作」之提示字樣,惟迄今效果不彰,108年度(1-12月)使用率僅達2.46%,109年1月也僅達4.85%。
三、依教育部「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執行計畫」關鍵績效指標108年目標值需達成75%,109年需達成100%。為有效提升使用率,自3月23日(周一)起起對外發文之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者請以可產生標準ODF文件之軟體製作,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件格式,未依規定者,將退文給承辦人更正後再行發文。尚未安裝可產生標準ODF文件軟體,或尚不熟悉其使用者,可參考附件說明。
四、本校ODF推廣應用專區及程式下載網址:http://www.cc.fju.edu.tw/article.jsp?articleID=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