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電子交換之公文發生附件另設下載區之檔案遭非授權機關或人員存取之情形,請採行
2016-04-29
創稿文號:1051201995 | 公文-函 | 電子簽核 |
收發文號: | 1050008897 | 收發日期: | 105-04-29 |
分類號: | 1002 | 保存年限: | 永久 |
承辦單位: | 秘書室 | 承辦人: | 陳盈良 |
密等: | 普通 | 速別: | 普通件 |
聯絡人: | 陳盈良 | 聯絡電話: | 29053066 |
電子信箱: | 000428@mail.fju.edu.tw | 傳真電話: | 29044938 |
來文日期: | 來(發)文文號: | 輔校秘字第1050008897號 | |
來(發)文機關: | 如正、副本 | ||
主旨: | 為避免電子交換之公文發生附件另設下載區之檔案遭非授權機關或人員存取之情形,請採行資訊安全保護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105.4.25.臺教資(五)字第1050053916號函,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05.4.18.檔資字第1050008230號函辦理。 二、因有機關附件儲存位置或共用附件下載區之配套資訊安全保護措施不足,致有發生附件檔案遭非授權機關或人員存取之虞。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特發函提醒,若單位之電子發文作業有於公文本文檔中敘明附件儲存位置或另置於共用附件下載區等情形,請即採行下列資訊安全保護措施: (一)公文製作應區分有附件之正、副本及無附件之副、抄本分繕,對於無附件之副、抄本本文內容及附件欄位,應刪除附件儲存位置、附件下載網址、公文識別碼(或檔號)及下載密碼等附件下載訊息。 (二)請清查附件儲存位置區及共用附件下載區之歷史資料,移除過期公文之附件檔案,並建立過期公文之附件檔案自動下架機制。 三、各單位如發文時因附件檔案過大,而採行於公文本文檔中敘明附件儲存位置或另置於共用附件下載區之情形者,請立即依上述方法採行資訊安全保護措施。 四、如有任何問題或疑義,請聯絡秘書室承辦人陳盈良,分機:3066。 |